拓展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把握代表机关的定位,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认真听取和研究代表对立法的意见建议,使立法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完善代表参与立法工作制度机制,邀请代表参加立法座谈、立法调研、法律通过前评估等立法工作。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融入立法工作,更好发挥相关领域或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代表作用。多渠道与代表交流沟通,与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加强联系,和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代表面对面交流,充分利用人大代表信息化工作平台。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强化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法治保障,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等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立法步伐,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填补法律制度薄弱点和空白区。推进涉外专门立法,完善涉外条款规定,补齐涉外法律制度短板,加快涉外法律规范体系建设。
不断丰富立法形式。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统筹立改废释纂,发挥不同立法形式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作用。既注重“大块头”,也注重“小快灵”,从“小切口”入手,解决老百姓关注的现实问题。针对“放管服”改革等方面的需要,采取打包形式修改相关法律。把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地结合起来,通过作出授权决定、改革决定,保障各领域改革创新,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探索建立定期修改法律的制度,研究法律清理工作,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法律进行修改、废止,增强法律之间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
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要健全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法律草案的合宪性审查程序机制,提高合宪性审查工作质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积极回应涉及宪法有关问题的关切。各级国家机关要不断增强宪法意识,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
积极开展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2022年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实施40周年。系统回顾我国宪法发展的光辉历程,全面总结现行宪法实施重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加强宪法全面实施和有关宪法制度的理论研究,阐释好中国宪法理论。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宪法宣传,讲好中国宪法故事,弘扬宪法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宪法意识、法治意识。
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主动审查的机制和方式,加大主动审查力度。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的实施,及时开展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做好公民、组织等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推动各级人大常委会建立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同其他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之间的衔接联动,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成效。积极发挥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作用,加强备案审查理论研究,提高审查工作质量。加大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开展培训和案例交流,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水平。拓展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和使用范围,推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建设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五、认真落实“四个机关”要求,服务保障新时代立法工作
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立法工作的第一属性是政治性,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党的百年历程创造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从伟大建党精神中汲取前行力量,用党的奋斗历程指引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坚定信念,用党的历史经验砥砺品格,按照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定位和要求,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