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综合选择代理机构。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和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中择优选择代理机构。采购人应当督促代理机构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依法依规开展采购代理业务。法律法规明确由采购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因采购人将相关事项委托而转移。
三、采购实施阶段
(十二)依法编制采购文件。采购人应当按照审查通过的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编制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应当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不得设置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隐形门槛和壁垒。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应结合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资格条件及符合性审查条件,包括供应商履行合同必备的专业资格或技术资格、设备实施、专业人才等,确保采购标的的功能、质量以及供应商的履约能力不因供应商商务、技术得分过低,影响采购合同履行。应当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相关通知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核,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编制采购文件时,应再次确认是否明确列出采购项目涉及的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等概况表述代替具体内容;原则上应结合项目实际,按要求上传近一年内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全国范围内)以及市场供给,材料、人工等市场价格,行业费用标准等价格需求调查材料,作为确定最高限价的佐证材料。货物招标采购应同时列明符合各项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相关产品应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要求)并按要求上传依据材料;应按要求上传采购项目具有三家以上产品能够形成有效竞争的说明,作为佐证材料备查。
采购文件编制应当表述规范、含义准确。相关参数设置如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名词表述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表述为准,避免引起歧义。
(十三)审慎指派采购人代表。采购人指派的采购人代表应当熟悉政府采购业务、了解项目情况。采购人代表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采购人要督促采购人代表做好评标准备,充分掌握资格审查和评审标准、可能低于成本或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的识别处理、投标无效的情形和判定方式等。
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发现评审专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予以提醒、劝阻,做好记录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发现投标供应商存在报价异常、围串标、提交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嫌疑,以及专家打分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当提议评审委员会进行研究处理。
采购人代表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倾向性、引导性意见。采购人代表不得领取劳务报酬。
(十四)依法确定、使用评审专家。采购人应当按照《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结合项目性质和特点、预算金额、实施计划等情况,明确是否采取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并合理确定项目所需评审专家专业、人数、抽取区域、评审时间和回避要求等。采购人应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不得在评审结果公告前泄露评审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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