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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 推动招标投标领域的高质量发展
2022-05-26 17:17:57           点击数:

(三)树立遵循“市场决定要素价格”的招标投标理念

价格形成机制是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强调,“要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理行使要素定价自主权,推动政府定价机制由制定具体价格水平向制定定价规则转变”。需要指出的是,在招标投标领域,有的地方还在强行推出“最低价中标”方法,人为扭曲市场的真实供需与价格,降低甚至遏制了招标投标的择优功能,使得不少优质的要素无缘进入市场,最终将阻碍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因此,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高度审视当前的招标投标工作,创新重点是解决“招得好不好”的问题。

三、加速推进招标投标活动全流程电子化,打造有序开放、安全高效的招标投标体系

《意见》要求,要深入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加快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技术标准,推动优质评标专家等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自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颁布《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以来,从中共中央、国务院顶层设计高度对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提出具体要求尚属首次,表明了国家将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高度加速推进电子招标投标的意志。

(一)打通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流程与程序

当前,招标采购线下线上双轨交易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改变,距离全流程电子化还有明显差距,症结之一就是制度标准跟不上。以纸质文件和人工操作为制度基础,不能完全适应电子交易的要求,要突破现有纸质招标框架下形成的思维定势,以更新、更高、更包容的理念进行制度创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负责人近一年来应邀出席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以下简称中招协)会议的讲话看,国家将加快完善电子招标采购法规制度。以修订《招标投标法》为契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面实行电子招标提出明确要求,增强招标投标程序规定对电子招标投标的适用性。研究修订《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完善电子招标投标的基础性程序和各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远程异地评标和电子辅助评标的基本规范要求。

(二)建立联通的标准与要求

2022年3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负责人在电子招标投标全流程技术标准编制工作部署会上指出,要以技术标准编制为抓手,纵深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编制工作既要考虑技术的基础性标准,也要考虑前瞻性、引领性,技术标准不能落后于改革实践。据悉,本次编制工作涉及16项技术标准,第一批共计8项标准已于近日启动,预计将于2022年底完成;第二批8项标准计划于2022年下半年部署编制,2023年底基本完成。

(三)加速推进远程异地评标

这是落实“优质评标专家等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的技术支撑和关键抓手。现行的9套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范本中,最早的《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距今已有15年之久,均是以纸质招标为主的范本体系,已很难适应电子化招标的要求。从业务流程看,标准文件体系对招标、投标、开标、中标、合同签订等均有详细规定,唯独缺少对如何评标的详细规定,这也使得实践中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缺乏业务依据,在监管上陷入困境。为此,建议尽快修订出台以全流程电子化招标为主的标准招标文件范本体系,加速推进远程异地评标,落实“优质评标专家等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的国家要求。

(四)创新监管理念和手段,鼓励区域协同监管和行业协会监督评议

《意见》提出,鼓励跨行政区域按规定联合发布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新闻媒体、消费者和公众共同开展监督评议。可以看出,鼓励区域协同监管和行业协会监督评议是国家以“大监管”适应“大市场”的理念创新和手段创新。

区域协同监管的要求中,“规则、资源、信息、信用”等数字化特征将贯穿始终。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率先发布了《关于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发改法规〔2022〕355号)就是明显的例证。未来,京津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通过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新手段开展监管联动、跨省通办、联合执法将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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