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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丨稳住经济大盘,全国财政工作这么干
2022-05-31 17:35:11           点击数:

三是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着力促进稳增长、稳投资。总的看,各地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总体较好。截至5月27日,已累计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85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1.36万亿元,占已下达限额的54%。要继续做好疫情期间地方债代操作工作,省级财政部门要抓紧调整专项债券发行计划,合理选择发行时间,加快支出进度,确保今年新增专项债券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

四是全力以赴稳住市场主体,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健康发展。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指导督促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严格落实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不低于1万亿元的要求,下达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支持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门槛,将预留采购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餐饮、零售等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等三项保险费政策阶段性实施至今年底,并扩围至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由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增加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等。

五是有效扩大投资和消费,释放内需潜力。一方面,积极扩大有效投资。财政部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快下达预算。另一方面,促进居民消费持续恢复。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600亿元,进一步提振汽车消费。

六是坚持居安思危,确保粮食能源安全。在前期已发放200亿元农资补贴基础上,再次下达100亿元农资补贴,对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进行补贴,适当提高了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等,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支持煤炭等能源资源增产增储,依托资源能源等困难地区民生政策托底补助资金建立激励机制。

七是支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推动畅通经济循环。加大对民航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对国内客运航班运行实施阶段性财政补贴。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安排约50亿元,择优支持全国性重点物流枢纽城市,降低综合货运成本。安排约63.6亿元资金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安排约50亿元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并已下达了部分资金。推动降低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

八是完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通知,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尽力降低疫情对缴存人的影响。完善农业转移人口支持政策,加大对新增落户人口奖励力度,加大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奖励力度。强化社会民生兜底保障。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1546.8亿元已全部下达。当物价涨幅达到规定条件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地方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

会议强调,在当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保障县区财政平稳运行是各级财政部门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要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中央激励”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坚持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支出重点,首先保障教师等重点群体工资、养老金等按时发放,并将疫苗接种、核酸检测、患者救治、防疫物资及必要生活物资保供等疫情防控必要支出,作为“三保”支出的重要内容。各地要统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资金,加大对市县“三保”的转移支付支持力度,最大程度下沉财力,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以有力有效的“三保”保障支撑经济大盘企稳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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