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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数据局印发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入库和抽取管理细则,5月1日起施行!
2026-04-17 10:41:48           点击数: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入库和抽取管理细则的通知

粤政数〔2026〕6号

省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牵头部门,省招标投标协会:

  为了规范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入库和抽取,我局制定了《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入库和抽取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3月25日

 

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入库和抽取管理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入库和抽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评标专家库),是指具有存储评标专家信息、抽取评标专家参加评标、辅助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管理、向评标专家提供必要服务的全省统一的跨部门跨地区的综合性评标专家管理电子信息系统。

  本细则所称评标专家,是指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资格条件、分类标准等有关要求,纳入省评标专家库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独立身份为招标人提供评标服务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 省政务和数据局牵头组建省评标专家库,负责省评标专家库管理相关工作,履行省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职责。

  省政务服务数据事务中心是省评标专家库日常维护管理机构,协助省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开展评标专家入库审核、续聘审核、组织测试、电子档案记录、动态调整、教育培训、履职考核、系统建设运营维护等具体工作。

第四条 省评标专家库日常维护管理机构在省评标专家库网站、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多种渠道公开发布征集评标专家入库通知。

第五条 申请人应当在省评标专家库提交入库、续聘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参加测试,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测试的,省评标专家库日常维护管理机构按照入库标准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聘任入库,聘期三年。申请人应当在聘期届满前3个月内提出续聘申请。

省评标专家库日常维护管理机构对申请人申报的评标专业类别与其职称、职业资格、从业经历匹配性难以认定的,可以书面征询省有关部门意见。

第六条 省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对评标专家建立电子档案并永久保存,评标专家电子聘书实行全省统一编号。

  评标专家档案记录其个人基本资料、入库申请、续聘申请、资格审核、教育培训、参与评标工作情况、履职考核情况等相关信息,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评标专家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回避单位、常驻地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在省评标专家库中予以变更完善。

第七条 省评标专家库日常维护管理机构应当汇总评标专家入库、续聘、履职考核、调整出库以及其他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情况,按年度报送省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和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八条 通过省评标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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