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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26-09-02 16:47:41           点击数:
100万元—200万元(不含)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100万元(不含)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招标人对招标过程结果负总责,应建立健全招标投标活动内部管控制度,在招标方案策划、文件编制、异议处理、合同履约等重点环节强化内部控制与监督。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一并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人应当按照核准内容开展招标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招标活动开始前,项目应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并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严禁未批先招、规避招标。

十一招标人应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前发布采购意向,发布时间应早于招标公告至少30日。属于涉密采购、因抢险救灾等不可预见原因急需招标的,可不公开采购意向,但应当落实相关公告公示要求。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双方应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代理范围、权限、期限、档案保存、代理费用收取对象、方式及标准、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招标人应对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等成果文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承担最终责任

招标人应加强招标需求管理。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鼓励通过市场调研、专家咨询论证等方式明确需求,科学合理编制招标方案。鼓励就招标文件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日

第十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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