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异常行为提醒,规定交易中心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扰乱招标投标秩序的异常行为进行提醒,并将提醒情况推送至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第五章违法线索报告,规定交易中心向有关部门推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违法活动涉及的线索,并协助开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第六章监督管理,规定交易中心不履行现场管理职责以及泄密、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规定细化落实要求、解释部门、施行日期等内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适时以部门联合规章形式印发。